教育部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际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今年9月,教育部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现在进入11月,这项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Q:《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A:《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Q:《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曾有什么用处?

A:作为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可用于:

•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

•在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档案办理或工作;

•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

•购置住房申请扶持;

•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

•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Q:为什么现在要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A: 响应国家要求,要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能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从而取消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Q:《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上述留学生福利有影响吗?

A:国家对留学生的福利,不会因为取消这一项证明而波及影响。现在规定出台后,已明示,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以下材料来代替证明,请大家注意保存好:

•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

•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

•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能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相信随着新规开始实施,马上也会有相应的福利申请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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